关于深圳口岸医院通过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技术评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6-26发布人:技术考核部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5号)、《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转移至行业协会的通告》(深卫人通〔2013〕11号)和《深圳市职业健康协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职业健康协会于2017年6月7-8日组织专家对其提出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申请进行了技术评审。经审查,深圳口岸医院通过技术评审。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申请单位技术评审结果有异议,应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身份向深圳市职业健康协会技术考核部反映。
公示期: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大院附楼2栋201房(邮编:518020)。
电话:0755-82337001。
邮箱:szzyjkxh@126.com。
附:申请单位技术评审结果汇总表
深圳市职业健康协会
附件:
申请单位技术评审结果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 申请内容 | 专家组意见 | 建议通过资质类别和项目 | 审查结果 | 备注 |
1 | 深圳口岸医院 | 深圳市皇岗口岸生活区1号楼 |
新申请
| 通过 | 接触粉尘类、接触化学因素类(包括重金属、有机溶剂、无机化合物)、接触物理因素类(包括噪声、高温)。 | 已按专家组意见改进存在问题,并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同意专家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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