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下半年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19发布人:事业发展部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关于部分行政审批事项转移至行业协会的通告》(深卫人通〔2013〕11号)和《深圳市职业健康协会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为满足我市职业健康检查技术工作需要,深圳市职业健康协会拟于2017年下半年分别举办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新入职”和“再教育”培训班各一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本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含拟申请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机构)拟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医疗、卫生、医技、检验和护理人员),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护人员具有执业资格,执业注册地点与报名单位一致;
2.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其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于报名单位。
(二)已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知识培训(有效期2年),需不断更新专业知识人员。
(三)已取得其他培训证明材料,自愿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报名要求
(一)参加培训的单位请于 7月31 日前将《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附word电子版)和《深圳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表》(连同所在单位签注“与原件一致”和盖章的应附资料复印件)报市职业健康协会事业发展部。
(二)协会将对拟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名单后反馈各单位,并将不满足培训条件人员的资料一并退回。
三、培训费用
会员单位学员免费培训;非会员单位需付培训费,其中新入职人员培训费为800元/人,再教育培训费为400元/人。差旅和住宿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负责。
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2.深圳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表
深圳市职业健康协会
2017年 7月19 日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2019号附楼2栋201室;邮箱szzyjkxh@126.com;
联系人:顾晓欢,电话:82337001, 1392528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