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社会检测评价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6发布人:事业发展部
深职健协〔2015〕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关于贯彻实施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安健函〔2014〕26号),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9月8日召开全省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在深圳市东湖宾馆举办社会检测评价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规范培训班。现将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职业接触限值和ACGIH-TLVs、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要点、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报告要点、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职业健康监护规范、我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存在的问题与改进建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规范要求。
二、培训对象
社会检测评价机构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会员单位人数不限,非会员单位不超过8人。
三、培训时间
2015年11月25 日(一天),上午9:00-9:25时报到,9:30时开课。
四、培训地点
深圳市东湖宾馆国际会议中心(罗湖区爱国路4006号)。
五、其他事宜
(一)培训场租、资料费、工作餐、授课费等由协会经费列支,学员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报销。
(二)请各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电子版发协会邮箱(szzyjkxh@126.com)。
深圳市职业健康协会
2015年11月12日